3月7日13时20分许,辖区居民张女士,匆匆忙忙地跑到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沼山派出所,对起身迎接的值班民警说道:“警察同志,我昨天下午从鄂城坐班车回沼山,下车时,将挎包落在了车上。包内有孩子的户口本等证件,以及昨天刚购买的一部价值9000多元的新手机,我自己找了一晚上,仍然没有找到,只好请你们帮帮我。”
值班副所长孙俊,一边安慰张女士不要太着急,一边认真做笔录,让她仔细回忆一下乘车整个过程。
随后,民辅警们驾驶警车,带着张女士先后来到太和客运站和鄂州客运公司,反复查看车内监控,并引导张女士回忆、识别。
经过近2个小时的查看录像,大家终于发现了端倪。原来是张女士到站时着急下车,将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遗落在座位上,然后被后面下车的一位乘客捡走。
经民警们再三通过监控掌握,捡走挎包的乘客可能是沼山镇某村村民,几经周折,最终在村干部的辨认和协助下,民警终于确定并找到捡到张女士挎包的村民王某。
3月7日18时15分许,副所长孙俊等人来到王某家中,向其说明情况后,王某主动将捡到的挎包交给民警。
报案人张女士见到自已失而复得的挎包和手机后,对沼山派出所民警快速反应,历尽艰辛,为辖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感人之举连声道谢。(通讯员:刘勤 特约记者:夏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