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鄂州市涉企消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在全市开展涉企消防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整治时间、整治重点、监督举报方式等。
◆ ◆ ◆·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21年4月至9月。
· 二、整治重点
一是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
二是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查封;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定等问题。
三是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是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五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利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六是其他涉企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上述五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外,在排查中发现的其他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合法、不公正等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 三、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机构: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监督举报电话:027-60896039
举报电子邮箱:ezxfjw119@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鄂州市寿昌大道18号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
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