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鄂州消防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项措施

08-03 11:24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鄂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制定以下十项便民利企措施:

01简化消防行政许可程序

调整优化审批权限和时限,支队本级办理列管火灾高危单位(含内部独立经营场所)以及全市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新(改、扩)建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其余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均由属地消防救援大队办理,审批时限由13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缩小许可范围,工程投资额不超过30(含)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含)平方米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以不申请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简化受理资料,取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事项材料。推行“预约检查、上门指导”服务,通过“96119”服务热线和支队微信公众号,预约上门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检查,免费邮寄法律文书,实现“零跑动”。

02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监督检查一律提前预约、表明来意,大力发扬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服务精神。严格落实双人执法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消防执法过程监督,提高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抽查范围、抽查事项和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定期公开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公示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量化具体的处罚条件、情形、种类和幅度,全面运用湖北省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系统,自动生成裁量意见,防止标准不一、执法随意。

03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全面实施容错机制清单化管理,推行违法行为首违免罚,落实《湖北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消防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相关要求,对首次发现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且能当场整改的,或单位自行发现且已采取措施正在整改中的,并按《湖北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适用警告处罚的,免予行政处罚。

04加强消防领域信用监管

严格落实消防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推动市发改委把消防工作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开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作为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健全以消防安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金融借贷、保险费率、星级饭店评定以及评优创先等活动参考基准的工作机制。

05全面实行政务公开

通过消防服务窗口、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依法公开将消防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消防服务窗口接受企业书面申请,查询并核实消防行政许可文件。对于消防救援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或备案文书遗失的,可依法申请复印件核实、补领或补办服务(申请资料下载方式见文末)。

06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全面核查冒用消防名义推销消防产品、强揽消防工程、强制消防培训的违法线索。制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质量“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计划,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以及出具虚假或失实文件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的相关规定;凡是具备法定条件的认证、检验机构,均可开展认证、检验工作,营造消防领域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07健全政企沟通机制

充分运用“12345”和“96119”服务热线,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反映渠道,受理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和消防业务技术咨询,实行举报投诉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全面开展消防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承办单位全覆盖,评价与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三对应”,评价结果、问题整改“双公开”。

08强化火灾事故调查

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开展火灾事故“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仅封闭过火区域及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根据勘验进度,及时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对起火部位明确,当事人对原因、责任无异议的火灾,仅封闭起火部位,最大限度降低因火灾现场封闭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09免费预约指导培训

通过“96119”服务热线或微信公众号预约消防检查指导和培训演练等消防服务。对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企业,提供“点对点”技术服务,指导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火灾隐患、制定灭火预案、开展消防演练,提升企业自防自救能力。在线预约消防救援站开放和消防体验馆参观服务,由市民自主选择地点、时段就近免费接受消防知识普及与消防能力培训。

10从严查处违纪行为

支队纪委建立监督执法廉情回访制度,定期回访监督执法对象,坚决整治“吃、拿、卡、要”和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费等现象,从严从快查处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的违规违纪问题,树立消防救援队伍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警电话:119

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电话:027-6089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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