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道德模范何少卿:有一分热发一分光

07-23 16:58  

7月23日,在鄂城区池湖村,看到一位老人顶着烈日,在清理地面上的垃圾。她就是何少卿,1941年7月出生,池湖村十一组党小组长,先后多次被评为省级道德模范和市级道德模范。

何少卿一边扫地,一边告诉记者,“我每天都会把村里的垃圾清扫干净,现在天气热了,垃圾乱扔乱放容易滋生细菌,也不利于村民们的身心健康。”

“严谨、认真”是村民们对何少卿的一致评价。何书记经常挨家挨户宣传垃圾分类,看到谁家乱扔乱丢就亲自上门劝说。现在,村里垃圾乱扔乱倒的现象几乎没有了。”池湖村村民董术新说道。

作为一名老党员,何少卿一直履行着自己的誓言,积极地为群众服务。2013年池湖村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相关部门的扶持下新建池湖生态园。生态园建设初期,部分群众不支持、不理解,何少卿了解到情况后,每天到相关人员家中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给群众讲政策,宣传流转土地对农民的好处。通过她多方的努力,土地流转工作仅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

现在,村民潘恒鹏承包了其中的23亩土地,建立宥麒蔬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说起何少卿,他感叹道,“何书记,在我们湾里很出名,村民有什么困难,她都积极帮助。特别是村里的困难群众,她都放在心上,并尽可能为大家争取更多的就业机会。”

“何书记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怕苦不怕累,什么事情都冲在一线,八十岁了还每天在村里做卫生,继续为村里做贡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池湖村村委会副主任谈宜剑赞不绝口。

时至今日,已到耄耋之年的何少卿还每天坚持为村里打扫卫生。“只要能干得动,我就接着干。有一分热,发一分光,贡献自己的力量。”何少卿说着,又拿着扫把忙活了起来。

见习记者 周梦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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