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12时10分许,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梧桐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一青年男子因讨要押金不成,驾驶一台白色轿车,堵塞某村变电站旁泊车进出口,长达2个半小时,该行为导致现场十台渣土车无法正常通行,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事发后,违法行为人陈某深知自已的鲁莽和过错,于当日下午15时20分许,来到辖区梧桐湖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自已的违法事实。
日前,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对行为人陈某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维权不是错,但程序要合法;如果非法维权,害人也害己。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特约记者:夏敬明 通讯员: 谢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