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鄂城区签订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

04-23 17:0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的有力之举,进一步推进我市生态价值工程改革走深走实,4月21日,梁子湖区政府、鄂城区政府在市发改委正式签订《关于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标志我市长港河流域保护和治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建立长港河等主要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我市首批选定长港河试点先行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两区按照权责对等、合理补偿的原则协商达成该补偿协议。根据补偿协议,2021-2023年梁子湖区、鄂城区各出资500万元共同设立长港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下一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合力指导推进两区在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基础上,落实联防联控、合力治污责任,共同保护长港河流域水质。同时,在积累总结长港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长效保护机制扩大应用到市域内薛家沟、新港河等流域保护。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吕晴

通讯员:周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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