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美丽鄂州建设

01-08 17:44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世界和中国发展史上的一场深刻变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鄂州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鄂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建立主要领导领衔、分管领导主抓、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把“党政同责”落实到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及时制发《鄂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细化方案》,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要求,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初战告捷。在2018年度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鄂州市获评优秀等次并获得1000万元奖励。在2019年度《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中,鄂州市获评优秀等次。

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念,加快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同每个人息息相关,每个人都应该做践行者、推动者”。

鄂州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为契机,引导社会各界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组织市民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蓝天保卫、河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垃圾分类、环保宣教、疫情防控、生态扶贫等生态环保志愿活动,促进生态环保理念传播,引导全社会切实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此外,为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和鄂州“三城一化”建设,自2016年起,鄂州市每年6月初举办“生态鄂州·环洋澜湖健步走”活动。该活动举办以来,每年越来越多的市民参与其中,营造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鄂州的良好氛围。

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努力实现绿色富民绿色惠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

作为湖北省唯一的试点地级市,鄂州市从2016年起率先在全域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盘点绿水青山家底并打上“价格标签”,探索实施生态价值工程。实施生态价值工程,是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的重要实践,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写照。鄂州在全国率先初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出一条“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绿色发展的有效路径,为我国其他地区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样本与借鉴。

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垃圾分类是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着力推动的“关键小事”。

鄂州市制定印发《鄂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及《鄂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鄂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导手册》《鄂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100问》等手册。在市直机关和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各地悬挂垃圾分类横幅标语300余条,制作垃圾分类宣传专栏近100个、宣传展板8块,组织文艺演出30余场次,印发《垃圾分类指南》宣传单万余份。

2018年以来,鄂州市梁子湖区5个乡镇和梧桐湖新区,已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了“鸡毛换糖”垃圾分类的万秀模式、“可腐烂”和“不可腐烂”东沟模式、“店收司运”终端处理的市场化模式以及“智能回收、资源再生”梧桐湖模式等多个成功实践,实现了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美丽乡村正在鄂州遍地开花。

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

梁子湖是湖北省库容量第一、面积第二的淡水湖泊,是武汉城市圈的重要备用水源和生态屏障,在世界享有“化石型湖泊”“物种基因库”的美誉,被列入亚洲著名湿地名录,是名副其实的世界级资源。

秉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考虑,对于湖区流域跨越鄂州、武汉、咸宁、黄石四市的梁子湖而言,鄂州市积极协商推进与其他三市开展合作。目前,鄂州、武汉两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已签订统筹推进梁子湖治理管护框架协议,建立信息互通协作联络、生态保护协同、联合行动、跨部门互建互通等机制,在梁子湖水质监测、截污控污、岸线管理、水产养殖、生态治理等方面全方位合作。希望下一步能形成四市联动的局面。一方面,将目前在鄂州市内实施的生态价值工程扩展开来,探索实施梁子湖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协商并签署补偿协议,探索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和共建园区等多种形式的生态补偿,并鼓励四地开展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协商推进鄂州市和其他三市联合申报创建环梁子湖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以申报促合作,在理顺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责任、落实生态补偿、发展低碳产业、倡导绿色金融、增强环保意识等方面先行先试。

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深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鄂州市已经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和相关制度,进一步织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网”。

在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方面,制定《鄂州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方案》和《污水处理项目运营监管办法》。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鄂州市湖泊保护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对全市133个湖泊逐一编号造册,实行“湖长制”管理。以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名义印发《鄂州市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行动方案》,定期调度重大水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对进展缓慢的及时下达督办通知。积极组织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审批。

在引导规范领导干部推进绿色发展行为方面,鄂州市在全省率先编制印发《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警示手册》,编制完成领导干部推进绿色发展行为正面清单,制定领导干部推进绿色发展行为规范,引导领导干部保护生态环境,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定印发《鄂州市损害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职能作用,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

在生态责任考核方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等制度,将生态服务价值指标纳入鄂州市各区年度考核,每年组织检查考核。全面启动对市本级、区和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的离任审计工作,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作者:许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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