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文明,不要双标

11-27 15:04  

大街小巷的文明人多了,公共场合无论是否有管理员引导,在各类等候区,人们总会自发排队。面对不排队、插队等不文明行为,还常常有人站出来纠偏,这样维护秩序的行为是城市的一道道风景。

然而,队伍里也常有不和谐插曲,有些美中不足。

“排了这么久,现在告诉我设备坏了,怎么早不坏,好不容易轮到我的时候就坏了?”排队容易排出“排队气”,遇上突发故障,再遇上暴脾气者,文明也会消失不见。

“刚才我前面那个插队的,你看不见?怎么工作的,队伍秩序也不维持?”“对不起,刚刚忙手里的活,实在没注意,请您原谅!”还有的人将一腔怒气撒向工作人员,视对方的笑脸于不见。

斥责不文明行为时,我们都是文明的拥护者,但在损己面前,文明的准则就成了约束别人的准则,是大张旗鼓拿出来评判他人行为的,更有甚者,在利己面前,文明准则成了摆设,抛诸脑后。

大众遵守文明公约,因为文明利他亦利己。在社会公德约束之下,可以最大程度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便利,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但在文明层次中,他律属于最低层次。简单说,就是按规矩来,不逾矩,需要在环境卫生、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等方面有详细可考核的规范细则来约束。处于他律阶段的文明很容易因为某些个体的不遵守而打破平衡,形成“一抓就好,一放就松”的被动局面。

文明的第二个层次是自律。在他律基础上,行为人出于对规则、规范的认同,产生了应该遵守规则的自我要求,时刻审视并规范自己,即使有时候并不习惯与认同,依然自觉去遵守。自律不需要监督,不需要处罚,因为规则在心中,行为有法度。文明,已经成为一种自我要求。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我们看到越来越多自发加入楼栋管理和志愿服务的自律市民。

文明的最高层次是修养,是他律、自律的内化与升华。到了这一阶段,文明已经成为内心的自然需求,不再是外在的条条框框,不再是一个个具体的要求与约束,而是人的自然组成部分。这种文明的品质,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转换而有所改变,这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终极目标。

古之所谓“文明”,文指文采,对野而言;明指光明,对暗而言。勇夺全国文明城市的喜悦之下,全市人民还需要继续向文而行,向明而进,切不可一面排队一面恶语相向。文明面前,没有双标。根除不文明行为产生的心理土壤,需要我们对社会的文明准则发自内心的认同,将文明修养作为真心实意的价值追求,在内心听到“道德律令”的声音,做到知行合一。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曹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