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悉,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在各主体责任单位的配合下,对全市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集中治理,并一改以往“以堵为主”的处理方式,加强对垃圾焚烧的有效监管,转变为“疏堵结合”,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处理率达100%,进一步推进全市垃圾焚烧综合整治工作。
鄂州开发区聘请了一家保洁公司,负责整个园区主干道路的垃圾清扫保洁工作。但是该公司员工在清扫保洁的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制度把垃圾清运到垃圾转运站,而是就地焚烧,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口头警告无效后,给予5000元的经济处罚。
“为确保露天禁烧工作在开发区全域范围内得到落实,我们对垃圾禁烧实行属地管理。以村辖区为单位,每个村划分主体责任,每个村小组配备4到5名垃圾督察员,以督察员的形式对每个村、小组垃圾行为进行督导检查。每个村只要发现一处火点或黑斑,该村所有的村干部都将受到经济处罚。”鄂州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小霞介绍,截至目前,鄂州开发区垃圾焚烧已处罚了6个村30名干部,共计金额13450元。
禁烧的同时,为垃圾找到合适的“出路”也十分重要。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科学规划垃圾处理项目,积极探索垃圾处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模式,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共投资6905万元建设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厂。同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设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保证垃圾处理设施达标。(记者王凤玲 实习生吴莹 编辑陈振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