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派出5个巡察组对1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08-10 17:28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将于2020年8月10日至10月31日对18个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按照省市区三级联动要求对市民政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开展专项巡察及“回头看”,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标杆,坚持政治巡察方向和问题导向,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以及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其他市管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鄂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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