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驾校12月31日前搬离江边 避免饮水水源污染

12-02 06:50   云上鄂州  

11月25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带领市场监管科、运输管理科工作人员,再次到寒溪驾校和大通公司鄂州驾校,督促其尽快搬离我市2处饮用水源。

据了解,寒溪驾校位于雨台山水厂上游600米处,大通公司鄂州驾校位于凤凰台取水口下游270米处,均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2所驾校工作人员和学员的生活废水与取水口几乎是“零距离”,极易造成饮水源污染事件,且2所驾校均属于违法建设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2所驾校必须在12月31日前进行拆除搬迁。

按照鄂州环委会办发【2016】31号《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精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接到上级指示后,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布置相关工作。10月14日,该管理处工作人员来到2所驾校进行政策宣传,并要求其切实采取措施,积极落实搬迁拆除工作,此次是第二次上门。

目前,寒溪驾校已落实搬迁方案,大通公司鄂州驾校也明确表示,正着手规划搬迁工作。该管理处负责人杨进表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搬迁,将采取相关行政手段,对2所驾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记者温博侃 实习生刘晨辉吴莹  编辑陈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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