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要补齐“全民参与”短板

05-01 16:37  

□潘忠贤

前不久,媒体报道了梁子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示范迈向全面实施阶段的经验做法。这是我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一个缩影。

去年,我市出台《鄂州市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自2019年起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看似是一件小事,却是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共识。如果把垃圾分类工作比作一个“木桶”,顶层设计是它的“底座”,政府推动、资金保障、基层创新是“长板”,全民参与往往是“短板”。源头分不分得清?中端可不可持续?最后能不能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从梁子湖区的经验看,全民参与直接影响着垃圾分类的效率和效果。

从治理的角度来讲,补齐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短板至少应该有三个维度:一是在规则设计、设施建设上,要便于全民参与;二是在制度创新、技术路线上,要支撑全民参与;三是在宣传教育、奖惩措施上,要引导全民参与。

以上三个维度,都需要一个共同的着力点作支撑,这个着力点便是城乡居民对垃圾分类的行为共识、习惯养成。只有人人积极参与、主动践行,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垃圾分类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如何做到“垃圾分类,从我做起”?首先,要树立垃圾分类观念,把垃圾分类当成自己的责任,自觉在工作和生活中养成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其次,要执行垃圾分类标准,做好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准确投放。再者,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主动向家人、邻居、朋友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宣讲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享生活垃圾分类技巧,引导更多人主动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中来。最后,要维护垃圾分类成果,对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等不文明行为,敢于批评、敢于制止。

垃圾不落地,城市更美丽;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垃圾减量,非一朝一夕;垃圾分类,非一人一事。只有全民参与和支持,我们的家园才会更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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