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葛店开发区管控措施调整通告!

03-19 23:21  

葛店开发区关于调整全区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2号)

3月19日,鄂州主城区被湖北省防控指挥部评估为低风险地区,葛店开发区风险等级相应调整为低风险,依照低风险地区管理要求,现就调整全区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按照湖北省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调整社区(村)管控措施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43号)文件精神,葛店开发区全域实施“外防输入”策略。

二、除316国道、高新大道等市际卡口和汉鄂高速卡口外,全面解除区际交通卡口;保留上街、涂湾、熊湾、田岭、罗庄、大湾、张袁等村与武汉毗邻的外围卡口和阻隔设施;保留临316国道、高新大道、创业大道、发展大道、建设大道等主干道卡口,道路两侧禁止相互流动;保留住宅小区卡口;解除上述规定外的卡口和阻隔设施。

三、葛店开发区内人员凭“湖北健康码”绿码或健康证明在区内安全有序分时流动,对解除隔离后未满14天的“四类人员”禁止外出。居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不聚集、不聚餐,无码无证不外出,出门一律戴口罩。持续加大社会面管控力度,加强巡查,对不戴口罩、人员聚集、擅自闯卡等违禁行为一律强制集中学习教育,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住宅小区出入凭出入证、“绿码”或健康证明,继续测量体温。返回葛店开发区人员必须到所属的村(社区)、住宅小区进行登记,接受管理。小区居民每户每天可有一人凭社区发放的出入证外出购物,居民应错峰分时就近采买,避免人员聚集。参与防疫人员和执行公务人员凭工作证(或红袖标、工作证明)、“绿码”或健康证明进出小区。

五、各村(社区)、住宅小区按照“外防输入”要求,通过联防联控、群众监督、举报奖励等有效手段对返回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和监测,特别对境外返回人员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加强监控管理,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居家隔离14天,境外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对返回人员未进行登记管理,经群众举报查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属境外返回人员的奖励5000元,属高风险地区的奖励3000元),对被举报人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六、各类病人的首诊一律在葛店开发区医疗机构医治,开发区不能医治的,转鄂州市相关医疗机构医治。区内发热病人在葛店卫生院医治,非发热病人原则在本地卫生室医治,本地卫生室不能医治的,转大湾卫生院医治。医疗机构加强发热门诊病例监测,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药店继续停售发热感冒类药物。

七、取消代购制度和蔬菜包补贴。有序恢复村(社区)、住宅小区内属第一类企业名录中的商超、小市场、药店、代销店、农资、理发店等群众生产生活必需的行业营业,经营业主原则上以本区域居民为主,经营对象为本区域居民;属第四类企业名录中的影院、棋牌室、游戏厅、书店、网吧、公共浴室、美容店、餐馆酒楼等限制清单类市场主体,疫情未解除不得营业;何庄、胡铺、桥头、葛闵、铁张等村,可开展农业生产,组织村民开展春耕备耕。

八、各村(社区)、住宅小区下沉力量不减、包保责任不松、关心关爱措施不变。继续加强包保责任人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精神病人、困难人群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有条件的允许其亲属上门照顾。对福利院等特殊场所,继续实行物理隔离、人员和车辆不进不出等措施,加强健康监测。

九、根据生活生产需要,有序开通公共交通,按照规定限制乘客人数,乘客须出示“绿码”、配合测温后依序乘车。区内未办理市、区通行证的小轿车(私家车)按车牌号尾数实行单双号限行。经批准的复工复产企业车辆、就医用车及返岗返乡返学车辆等,经查验后予以放行。

十、全区管控措施根据疫情风险评估的变化趋势动态调整。

友情提醒:零新增不是零风险,解封是为了复工复产,不是为了走亲访友,不是为了踏马观花,是为了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越是此时,越不能放松防控!

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

坚持就是胜利,不要让无数人的努力功亏一篑!

本通告自3月19日24:00执行。

葛店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葛店开发区公共交通及社会车辆出行细则

为落实全区管控措施,根据我区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结合我区道路交通实际,区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20日零时起,解除交通禁行管制,有序恢复公交、出租车等车辆运营,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现制定细则如下:

1.公交车。区域内自3月20日零时起有序恢复第一批501路、502路、503路、505路等4条主要公交线路,运行时段为每日7:00--18:00,每次间隔时间30分钟,若遇客运高峰期间加密班次。鼓励复工企业根据实际“定制公交”,实现定车、定人、定线运营。

2.出租车。根据区防指安排,全区预留5台出租车为应急车辆,其余15台出租车自3月20日零时起有序恢复运营。

3.社会车辆。自3月20日零时起,区内社会车辆实行单双号出行,单数单日出行,双数双日出行,尾数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4.出行要求。每车配备一名专职服务人员,开展验证“绿码”、测量体温等服务。乘客凭湖北健康码“绿码”乘车,公交运营车辆严格实行分散售票、隔位就座,控制客座率不高于50%。乘务员及乘客须全程戴口罩并减少交流,车辆行驶途中保持车辆空调关闭和开窗通风状态。运营企业要按时安排专人进行车辆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备查,具备条件的通过车厢内广播、视频、海报等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葛店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葛店开发区商贸(流通)企业恢复营业工作规范

为做好葛店开发区商贸(流通)企业恢复营业工作,特制订工作规范如下。

一、进场管理

1.所有人员一律凭健康码“绿码”进场。

2.各卖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场人员测温,超过37.3°的禁止进场。

3.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进入卖场;对未正确佩戴口罩的人员进行提醒、纠正。

4.进场人员须进行手和鞋底消毒。

5.入口处体温检测点工作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佩戴帽子、口罩、乳胶手套。

二、限流标准

1.在卖场入口处设立警示提示。提醒顾客做好个人防护,注明限流控制标准,提示顾客在卖场内购物时间尽量不超过20分钟。

2.根据各门店卖场面积,控制场内最大顾客容量。

3.进场排队人员须保持1.5米以上的间距。

4.实行分批分次进场管理。卖场入口处值守人员实时统计场内人数,达到最大顾客容量时禁止人员进入,出来一人、进场一人。

5.在卖场入口指定场地设置带标识的“发热人员临时隔离点”,发现发热人员及时安置在临时隔离点隔离,做好登记,及时上报至区防控指挥部。

6.疫情解除前,各卖场必须在入口处安排人员值守,维持秩序。

7.对顾客不服从防疫管理、顾客聚集人数较多、场面混乱等情况,应及时联系公安部门,协助维持秩序。

三、购物秩序

1.禽蛋、蔬菜、水果、点心等各类称重商品,尽量提前称重打包,方便顾客直接拿取。

2.通过广播、喇叭等方式,对顾客短时集中地区及时进行提醒、引导分散。

3.各超市要增加收银人员和收银通道,开启自助收银机,减少顾客排队时间。提示顾客结账排队应保持1.5米距离。

四、环境卫生和消毒

1.做好操作间、洗手间、电梯、各类扶手、柜台、地面、购物篮、购物车等区域、设施、部位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日常消杀工作每天分上午、下午、晚上三次进行,做好消毒记录备查。

2.有条件的卖场开启通风系统,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3.保持卖场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五、自我防护

1.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温监测,并做好体温记录。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等症状者做好登记,及时送葛店卫生院医治,跟踪管理,不得带病上岗。

2.所有工作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离岗时进行消毒,保持个人卫生。

葛店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9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