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红袖标,查!

02-27 15:06  

       “我不该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2月25日,在官柳派出所的讯问室,一起冒用他人红袖标并跨区配送货物的涉事人当场悔过。

25日中午12时许,官柳派出所民警在官柳小区巡查发现,两名戴有红袖标女子应对询问闪烁其词,说不出红袖标来历,遂将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过询问调查,该两名女子是城区某酒店员工,红袖标是酒店老板陈某在滨湖社区申请的志愿者红袖标,按规定只能在滨湖社区内配送。”官柳派出所副所长姜军说。

目前,因陈某私自接单,并指使店内员工季某、杨某冒用红袖标跨区域配送,严重违反了政府有关禁令,分别被依法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并交由市公安局督查队带至南塔小学学习班学习。

“近期,我们在巡查过程中,还发现了小区内一些副食店老板私自开设销售窗口的案例,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普法警示教育,依法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并将商铺贴上了封条。”姜军表示,希望广大市民,在疫情攻坚阶段,克服困难,减少外出,避免交叉感染,为战胜疫情贡献自己的力量。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蔡亚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