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鄂州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物资实行代购服务的通知
为保障鄂州市主城区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和药品有效供给,决定在主城区实行居民生活物资代购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鄂城区组织各街道社区成立由党员干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居民代表组成的“小区居民生活物资代购小组”,负责居民物资代购。每个社区配备3台公交车为社区配送生活物资,承担代购运输。
二、居民每户每四天可申请一次代购服务,于前一日下午四点前向代购小组提出代购申请,并支付代购费用;代购小组负责代购信息的收集、收款,并及时向供应企业下单。
三、居民也可通过网络订购的方式,购买基本生活物资;电商负责将生活物资配送到指定地点,代购小组负责接收、发放。
四、所有药品(不含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三类药品)一律实行代购服务。
五、除定点供应商超、农超、药店外,其他非定点单位暂停营业。定点供应企业只对代购人员开放。
鄂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