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非法牟利,鄂州公安部门快速查处两起案件

02-15 17:23  

       口罩是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防护装备”。过去不起眼的口罩成为“抢手货”,更成为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手段。日前,市公安局加大对借疫情哄抬物价、销售伪劣、扰乱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快速依法查处了两起涉防疫口罩案件,有效维护了疫情防控用品市场秩序,为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强保障。

1月24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发现我市一医药公司名下某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抬高N95口罩价格,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35万元罚款。2月10日,市场监管局移交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月11日,市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该医药公司非法经营案。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20年1月22日,该公司向湖北某药业有限公司购进N95防护口罩14400个,随后以每个加成本费2元调拨给旗下鄂州、黄石的直营药店。

为防止监管部门查处,该公司违反规定,口头指定各药店以不低于18元价格销售。各药店收货后,分别按照18至30元价格在两日内销售一空。该公司N95口罩购销差价额超过130%(除去成本价格2元),属于哄抬价格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1月24日,该公司违法行为被行政查处后,公司认识早先自身错误并迅速整改,公司董事长带领公司积极投身抗击疫情,配合党委政府紧急调运口罩及防疫药品,号召全体员工不休息不停业,保障市场供给。公司先后向鄂城区捐赠5万个一次性口罩、900个N95口罩;向花湖镇政府捐赠3万个一次性口罩、500个N95口罩;向汀祖镇凤凰村、火石门湾捐赠1.8万个一次性口罩、6000袋84消毒粉及60瓶消毒酒精。公司旗下某医院主动开设为疑似病例隔离观察点,为鄂州抗击冠状病毒疫情作出积极贡献。

1月28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分局治安大队联合市场监管局对城区十字街某大药房进行检查,现场扣押三无产品口罩一盒47片。经询问销售该产品的店员廖某,廖某对该药房在冠状病毒防治期间,利用市民求购医用囗罩的商机,于1月22日进购普通防尘口罩十三盒(每盒五十片,日语包装标志,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淘宝网包邮价格为每合9.9元)代替医用口罩,以每合50元价格销售给市民,当日上午被抢购一空。23日上午,一受害人女儿发现该产品质量问题,无防病毒功能,进行了投诉,廖某迅速予以退款。廖某对药店在病毒防治期间追求利益,销售不合格口罩冒充医用口罩,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触犯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因其积极认错,配合调查,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廖某决定行政拘留了5日。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察支队负责人曹水清介绍,这两起案件一个属于行事案件,一个属于治安案件,在疫情期间公安机关对于药品经营者包括医药公司和一般的连锁药店,生产销售伪劣医药防护器材,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对于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达到犯罪标准的,公安机关也会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按照非法经营定罪论处。”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刘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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