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不等于“忍让”

12-26 17:38  

连日来,我市交管部门开展“礼让行人”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并强化驾驶员的规则意识,不仅使城市交通秩序井然,更为市民安全出行捎来福音。 

“以前过马路总会提心吊胆,现在放心多了。”市民卿先生说,如今鄂州人过马路享受着“贵宾”待遇,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了。 

然而,笔者却在路途中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前不久,在某路口斑马线前,一排排机动车已经稳稳地停好,耐心等待行人安全通过,可有一些行人似乎并不“领情”。他们根本不顾红绿灯的变化,慢吞吞地踱着小碎步,旁若无人地在马路中间煲着“电话粥”。 

能怎么办?头顶上就是高清摄像头,既不敢走也不敢按喇叭,司机师傅憋屈得只好和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笔者说:老铁,我太难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法律对机动车约法三章,对行人却“关爱有加”,即对正在享受“贵宾”待遇的行人没有明确的行为约束。于是乎,一些人就以“礼让行人”为盾牌,任凭他车水马龙川流不息,我自云淡风轻高高挂起。 

试想,人人都以“礼让行人”为由,置交通秩序于不顾,交通岂不是更乱了套?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么?其实不然。 

四五年前,一则视频新闻让笔者记忆犹新。在日本的人行横道上,一群小学生在面对街头礼让行人的机动车时,不仅快速通过,甚至在到达安全区域后,还向司机深深鞠躬。这种举动不禁让人心头一暖,相信下次司机碰到类似情况,这群懂礼貌的小学生形象依旧会浮现在他脑海。 

所以,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互尊重,多换位思考。司机同样是行人中的一员,行人同样也有开车的时候。行人在通过马路时,面对停车让行的机动车应当主动予以配合,大家点头示意或者留下善意的微笑,都会让这座城市充满温度,人情味也随之更浓。 

礼让行人,不等于忍让行人。只有让“车让人,人快走”成为大家每天出行的“规定”动作,城市才能让生活更加美好。

作者:蒋康康

责任编辑:何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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