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市委书记王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讨论稿)》。会议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加快建设江南美丽田园城市。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鄂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编制工作,今年2月已着手启动。《规划(讨论稿)》分为总论、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实施保障四个板块。其中主要任务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展开,共8章33节,并设置了13个工程和48个建设项目,引导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会议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总揽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就我市而言,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落地,是江南美丽田园城市建设的基本保证,是全市“三城一化”建设和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所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会议强调,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结合鄂州市情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系统梳理,在认真总结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的基础上,按照“三城一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凸显我市好山好水好区位的潜在优势。要把握重点,精准施策,大力发展乡村产业,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激活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活力;加快生态保护和系统修复,加强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要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乡村特质发展为根本,以打造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区为目标,努力建设江南美丽田园城市,奋力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鄂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周长庆、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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