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农村组级集体“三资”管理—燕矶镇激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神经末梢

©原创   12-04 16:27   燕矶镇财政所

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在镇范围内全覆盖,燕矶镇不断健全农村组级集体“三资”管理,突破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制度瓶颈,打通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最后一公里。

一、 设置组级“三资”监管机构

各村设置组级“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由村委会书记任主任,分管财经负责人任副主任,村监督员委员会委员和村小组长为成员。组级“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下设组级“三资”监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财经负责人兼任,设代理会计1人(中介机构代理),资金会计1人。村民小组设组务理事会,成员3-5名,财务报帐员1人(可由理事会成员兼任)。 村民小组与村签订代管协议,由组级“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监管组级“三资”。组级资金由村委会在农商行统一开设“组级财务代理账户”, 报镇政府审批后,在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备案,实行组级资金三级监管模式。资金支付实行印章分离:由村委会公章+资金会计私章+镇三资中心主任私章。财务记账由村代理记账,鼓励有条件的村聘用专业的会计公司代理记账。村民小组所有收支纳入“组级财务代理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组级财务由组长“一支笔”审批,组级各项支出必须经组务理事会集体审核盖章,报村“三资”监管办公室审批后入账。

二、民主决策,组务公开

实行组务公开制度。财政所在全全镇159个村民小组按统一规格设置组务公开栏,凡重大政策、通告、惠农补贴信息都要在公开栏公开,组级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变动必须经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代表会或小组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并在组务公开栏公示。组级财务以村为单位确定统一的公开时间、方式、内容、格式,公开内容包括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事项、内容、金额等,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每次报完帐后一周内将财务收支明细上墙公示,小组资产资源处置、收支预决算、债权债务、收益分配、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事前事后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重大事项和村民较关心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并收集村民意见,及时整改,特别是小组各项分配方案,要重点公开。组务公开栏现在已成为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公告的一个重要平台,也是各组村民学习政策知晓信息的一个主要窗口

三、实行账户管理制度

各村在银行统一开设“组级财务代理账户”,报镇政府审批后,在镇“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备案。村民小组所有收支纳入“组级财务代理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四、实行组级备用金制度

备用金限额为500之间,根据各小组业务量大小及支出状况由组级“三资”监管办公室决定。备用金主要用于单张票据金额在500元以内小额日常零星开支,报账员须在备用金未用完前即时报账。单笔满1000元以上的资金业务实行直达。各小组支出管理。组级日常支出实报实销。原始凭证原则上使用合规合法的正式票据,对数量少、金额小难以取得正式票据的零星开支,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小额支付单”,支出额度必须在500元以内,经组级“三资”监管办公室审批后支付。小组的正常运转支出依照《燕矶镇“三资”监管实施细则》,由组级“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制定实施细则实行上限控制。

五、实行土地款等大额支出联合审批制

涉及项目拆迁的小组,根据《鄂城区机场核心村(组)集体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等文件精神,每个征地项目各村应将属于组集体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等资金通过组级统管专户核算。 对于已存入各组账户的土地补偿费、劳力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等资金,确要分配到户的,由各组提出分配方案,经本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或小组成员代表会讨论通过,在小组公示7天后,组级“三资”监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镇“三资”监管代理中心备案,由统管账户代理银行将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组级集体经济是我国经济结构的细胞,组级“三资”管理是村级“三资”管理的推广和延伸,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神经末梢。燕矶镇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组级“三资”管理办法,健全级组级集体“三资 ”管理,实现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无死角全覆盖, 有效地激活了农村“三资”管理的神经末梢,真正意义上达到了预防和治理群众身边腐败的效果,厘清了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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