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楼城管大队对文星大道9路公交车站点附近2家水果店分别开出1000元行政处罚罚单。这是该大队实施“721”工作法以来,第七起启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
这2家水果店长期将水果、果筐摆放在店外,占用公共道路、盲道,影响群众出行,市民反映强烈。城管执法人员屡次劝导,商家当即清理店外水果,但待执法人员离开后,又将店内水果、果筐摆放在路边。
今年1月,古楼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对这2家水果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其屡教不改,仍出店占道经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看到罚款票据后,2家店主才意识到行政处罚的严重性,主动承认错误并缴纳了罚款,表示以后一定规范经营、文明经商,积极配合管理。
据了解,“721”工作法是指,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今年以来,该大队按照文明创建工作要求,不断加大明堂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的整治处罚力度,并对辖区内屡教不改的经营户进行普法宣传,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目前,市场周边市容环境秩序明显好转,该大队将继续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市场周边秩序。
鄂州融媒体中心记者:盛鑫睿
通讯员:熊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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